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性早熟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内卫医政字〔2010〕1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性早熟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