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控烟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检查的通知》(巴卫字〔2011〕275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组,于7月5~21日对市医院、市疾控中心等9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7个旗县区辖区内的医院、疾控机构、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近30家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和交流访谈等方式。现将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控烟工作。绝大多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的领导都十分重视控烟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市疾控中心、市医院、市妇幼保健所、乌前旗人民医院、乌中旗卫生局、临河区人民医院十分重视控烟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设立控烟工作巡查员,并能贯彻执行。
2、建立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多数单位结合实际建立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有相应的控烟奖惩标准。
3、禁烟标识张贴情况。
各单位均能在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电梯、楼梯等重要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并设置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控烟知识,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乌前旗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五原县医院入口处标识醒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但制度落实不严,工作抓得不实,职责不明确,没有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应付上,流于形式。一些单位没有奖惩记录,没有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没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的相关培训,劝阻工作记录不完善。部分单位的卫生间、花盆、走廊、垃圾桶内可见烟头或闻到烟味、看到烟灰。还有一些单位控烟劝阻员、吸烟监督员未指定专人,措施缺乏力度,单位的吸烟人员未能及时劝阻。有些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很重视控烟宣传,但检查过后就有所松懈,没有持续性,特别是还有少数单位对这项工作认识存在误区,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工作滞后。
2、禁烟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一些单位禁烟标识不符合要求或不够醒目,有的是用黑白打印纸临时打印,没有在办公室、诊室、病房、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设禁烟标识,部分单位没有设置室外吸烟区,没有引导标识,即便设置了室外吸烟区,设置的地点也不符合要求。
3、劝阻吸烟工作不到位。一些单位特别是医疗机构由于外来人员流动较大,对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吸烟劝阻难度大,控烟巡查员设置较少,对吸烟劝阻不及时,劝阻力度有限,一些单位仍有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在单位吸烟,仍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吸烟,在办公室或会议室摆放烟具。
4、宣传力度不够。多数单位对控烟宣传重视不够,内部没有设置宣传栏、宣传媒介,控烟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
5、部分医院内的商店、小卖部还在暗中出售烟草制品。有的单位商店、小卖部外部贴有出售烟草牌,内部也在暗中销售烟草制品。
6、戒烟门诊形同虚设。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戒烟门诊都没有真正开展相关戒烟咨询、指导等技术服务工作,一些开展戒烟服务的没有记录戒烟服务内容,有一些没有公布戒烟咨询电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吸烟现象明显减少,无烟环境得到进一步巩固,但个别单位领导对控烟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控烟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下一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继续完善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机构常规工作。
2、全面创建无烟环境。各单位要对照《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仔细检查每条每项的落实情况,认真完善档案资料,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设立戒烟门诊开展戒烟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并根据实际在室外远离密集人群和行人必经通道处设置吸烟区,并有明显引导标识。特别要加强医院住院部控烟工作的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无烟氛围,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树立卫生系统在全社会中的新形象。
3、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巡查、督导、劝阻力度。建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巡查督查,定期对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出售烟草制品的情况要坚决取缔。
4、强化宣传和培训,营造无烟氛围。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画、展板、电子屏幕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大厅、电梯口、候诊区、楼道走廊、病房及餐厅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和宣传画,摆放控烟折页、宣传单、健康处方等资料,努力营造控烟氛围。
5、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创建无烟单位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全力推进全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暗访的各项相关工作,真正实现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