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殷满厚
(2008年3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卫生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樊文生同志对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并对做好2008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工作报告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要求严格,大家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一年来,卫生系统各级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严肃卫生工作纪律,整顿行业风气,治理商业贿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克服了许多困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我就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新的形势对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还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我们党从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自身建设和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进一步理顺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探索有效的方法途径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必须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关系”,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的重要论断,确立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根本任务。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并从今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对卫生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也将有很大的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和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适应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必须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广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满意。但我们应该看到,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和政策环境不容易,而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内部管理就更难。陈竺部长在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一些医务人员忽视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有的在诊疗活动中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问题,以及高强书记指出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回扣、提成、乱收费问题,医药购销和基建工程中商业贿赂问题,在我市卫生系统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卫生行业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单位和医务人员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有所放松;医疗卫生行业风气还没有根本好转,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没有完全纠正;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需不断加强;有的地方和单位工作效率低,办事不公,工作方法简单,如药品、器械的入院、付款、使用、管理等环节管理制度不健全,人为因素比较大。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没有跟上,没有把上述问题首先解决好,卫生队伍的思想观念、作风不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不能及时消除,任何改革措施都将难以落实,势必影响卫生改革发展的深入和实际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就要犯历史性错误,就要承担历史性责任。我们既面临发展的动力,又面临工作的压力。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比过去更重,责任比过去更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在拓展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在狠抓工作落实和务求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把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努力促进卫生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卫生系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
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强调要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今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思路、措施刚才已经部署,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加强监督是保障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从中央到我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维护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经常检查和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到不正之友不交、不良之习不沾、不法之事不办、不净之地不去,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事实上,一个干部的能力有大小,可以再提高,只要廉洁从政、尽心工作就垮不了。一个人犯了错误,包括犯了政治上的错误,还有改正的机会,只要改了就是好同志。唯独在廉政方面,如果搞腐败,那就谁也救不了你,谁也说不了话,不管官大官小、地位高低,都是如此,天理不容,党和人民不容。领导干部要在发挥表率作用的同时,履行管好下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是业务领导,只要抓好业务就行了,反腐倡廉是纪检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党重大的政治任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责无旁贷。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有关规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推进卫生政风行风建设。去年,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力推进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今年,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违规收费;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内涵建设,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病人医疗安全;要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方便和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与管理,严格年度校验制度,加强对医院执业行为、执业范围的监督检查;要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对医师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检查成果;要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发布制度。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参与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今年,中央仍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纠风工作重点之一,要求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将长效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继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解决导致腐败行为滋生的环境条件和深层次问题。要贯彻执行好已有的制度,坚决避免和制止有规不依、执规不严、违规不究的现象发生,坚决维护制度的有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适应反腐纠风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惩处机制等关键环节,及时把行业作风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措施上升为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重点围绕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办事公开、秉公用权、廉洁高效等方面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围绕基本建设、招标采购、设备购置、收支管理、院务公开、诊疗服务等方面建全完善规章制度。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卫生资金使用与监管问题。当前政府对卫生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各种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项目开展以及新农合制度建设等等,都涉及到大量资金的使用和运转。如果使用不当、监管不严,就会滋生腐败,影响事业发展。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强化监管,加大对卫生资金使用和运转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触“高压线”的坚决依法严惩。
(四)深化医德医风教育,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我们要高度重视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将其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抓好。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优良传统,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在广大医务人员中深入进行救死扶伤、执业为民的宗旨教育,深入进行爱岗敬业、廉洁行医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深入进行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积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结合教育对象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善于运用事实说话和典型引导,善于运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把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推向深入
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卫生改革与发展成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今年反腐纠风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意义更加深远。各地区和各单位要紧紧抓住狠抓落实这个关键、见到实效这个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和全系统干部职工。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工作落实不落实,关键看领导重视不重视,责任明确不明确。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明确细化反腐纠风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反腐纠风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密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确定加强工作的思路和规划,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把反腐纠风工作寓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负总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要时刻记在心上、时时抓在手上、处处落实到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都要实行“一岗双责”,都要履行好、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这一工作原则,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抓好龙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当地卫生工作的领导表率机关,能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好表率、指导和监管作用,不仅事关本机关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对当地卫生行业作风状况影响很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从自身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自觉树立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着力抓好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的作风整顿,敢于正视问题,绝不回避矛盾,做到真抓真管。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全市卫生行业的龙头单位,不仅承担基层单位的进修、学习、会诊和对口支援等任务,而且其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还经常到基层指导讲学、传授经验,其一言一行对基层单位影响很大。市直卫生单位要深刻认识自身所处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不仅在卫生业务和专业技术方面当好龙头、做好表率,而且更应该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当好龙头、做好表率,努力为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榜样、树标尺、带好头。今年,我局在抓好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行业作风建设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发生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要进行严厉查办。
(三)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纪检检查和行政监察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充分不充分,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至关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把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与此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始终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清醒的头脑、一种无私无畏的精神,勤奋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和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