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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厅督查组对我市三级综合医院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督查
转自:市卫生局 时间:2008年10月27日12: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避免医源性感染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自治区卫生厅派出督查组于1020日至21日对巴彦淖尔市医院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组利用一天的时间,采取查看资料、深入重点科室现场检查的办法对巴彦淖尔市医院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督查组对市医院在院内感染控制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医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医院感染委员会并认真履行其职责,配备了专(兼)职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有较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各职能科室职责明确,并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医院按要求定期开展了院内感染的相关知识的培训,进行了医院感染病历监测、使用中消毒灭菌物品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液管理规范、索证齐全;重点科室特别是消毒供应室、输血科、手术麻醉科能够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相关规定开展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同时,督查组针对部分医护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手卫生消毒设施配套不完善、消毒灭菌容器标识不统一、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唐永祥供稿)


(编辑:李东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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